湖南长沙,男子奔驰放租车行出租7个月,空调内饰大灯轮毂都被换,损失8万多

湖南长沙,男子奔驰放租车行出租7个月,空调内饰大灯轮毂都被换,损失8万多

2022年9月24日 作者 admin

湖南,长沙。肖先生有一辆奔驰车,放在豪车租赁公司以每月租金9000元出租,几个月后发现车辆的空调板、空调格、内饰面板、两个大灯和4个轮毂全部被更换掉,导致肖先生的车辆受损8万元左右,肖先生找到租赁公司讨要说法。租赁公司:不管黑道白道随便来。

租赁公司也承认肖先生的车辆被客户换过零件,他们也可以给肖先生的车辆把两件换回来。但是迟迟没有落实,一直在逃避这个事情。

租赁公司说在出现情况后第一时间也给肖先生沟通过,并且承诺给肖先生更换回来,现在不处理的原因是不确定是不是租车人更换掉的。大灯之前确实坏过一次,是被人把车辆抵押掉,找回来时换的轮毂绝对没有更换过,如果肖先生不相信,可以去做鉴定。

看到肖先生提供的当时签订的协议,上面也明确指出租赁公司,不得更换车辆的零部件,如有更换需要赔偿肖先生。
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: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
不论是什么原因更换了车辆的零件,这种行为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,属于窃取他人财物,而且奔驰车上的这些零件价值都不低,已经属于盗窃罪。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规定:侵占罪是指,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,拒不交出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很显然,租赁公司是把肖先生的车辆进行保管并出租以盈利为目的,不论汽车配件是谁更换的,都属于非法侵占罪。

《民法典》第九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:有偿的委托合同,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,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。无偿的委托合同,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,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。

当租赁公司在出租车辆时,导致肖先生的车辆出现了损失,租赁公司就应该积极的赔偿。

出现问题就要及时解决,逃避不是处理事情的办法。做事讲的就是诚信,没有诚信做什么事情也做不好。